必要 有益 奢侈 結構
物業的業主姓名 銀行抵押資料 涉及訴訟的資料 以上皆是
以具親權的父母代理 由公證員許可 由物業登記局許可 以上皆不對
澳門財稅廳廳長 發出有關憑單之機關 銀行 公證員
由他方先簽署,無法出席一方與同一公證員再另訂一天簽署 由他方先在澳門簽署,無法出席一方另行在外地公證署簽署 公證授權書授權他人代理 經認證文書的授權書授權他人代理
無效 可撤銷 不產生任何效力 以上皆是
公產土地 私產土地 私有財產土地 集體財產土地
書面作出,並視乎構成商業企業之財產性質而以公證書或私文書訂立 銀行作出擔保 租賃雙方在合同內之簽署須經筆跡認定 作商業登記
3公頃 4公頃 15公頃 半公頃
分層建築物整體所有人大會及分層建築物整體管理機關 分層建築物整體所有人大會及子部分管理機關 分層建築物子部分所有人大會及子部分管理機關 各子部分管理機關
社團、財團、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 社團、財團、公司 公司、商業企業、合營組織 社團、財團、合營組織
物業登記局 土地工務運輸局 房屋局 獲土地批出之企業
無效 可撤銷 可補正 以上皆是
欠繳有關程序或批出的卷宗的費用、地租、稅項等 工程的實施非依所核准的工程計劃進行 未有遵守地段利用的進度期限 以上皆是
具條件構成獨立部分之各單位,可按分層所有權制度分別屬於不同之所有人 可由單一樓宇或一樓宇群構成 具有供分層建築物之全體或部分所有人使用之共同部分 以上皆是
每年1月份及2月份 每年2月份及3月份 每年3月份及4月份 每年4月份及5月份
定額罰款澳門幣100元 定額罰款澳門幣500元 定額罰款澳門幣1000元 科處最高欠繳稅額一半之罰款
親權解除必須透過法院的宣告 未成年人結婚,親權即予解除 在任何情況下,只要年滿18歲者,親權即予解除 解除親權賦予未成年人完全行為能力,從而可處理其人身事務及自由處分其財產
如屬自然人,根據所出示附有照片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記錄合同訂立人、其代理或受託人的姓名、性別、國籍、常居地、出生日期、出生地、證件簽發日 屬以代理或受託人身份進行交易的情況,如有可能,應包括有關代理憑證副本 屬法人,公司商業名稱、公司住所及商業企業主登記編號 不動產的完整識別資料;進行的交易類別(購買、出售、交換);交易總值;使用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信用卡、融資借貸等);交易日期。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分層建築物的管理機關僅由一名管理人組成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分層建築物的管理機關必須由三名管理人組成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分層建築物的管理機關由不多於十名管理人組成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分層建築物的管理機關由一名或多名管理人組成
行政長官 法務局局長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 房屋局局長
100% 50% 30% 不獲減免
自住 出租 商業活動 公益活動
24 18 12 6
以不動產買賣的價格而徵收的印花稅 每份公證書擬徵收的印花稅 律師費 律師樓行政費
行政機關成員 行政機關成員之配偶及其直系血親 房地產經紀 房地產經紀之配偶及其直系血親
各單位的物業登記證明 召集書 出席表 分層建築物之設定憑證
有限公司 無限公司 人力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長官 運輸工務司司長 行政法務司司長 經濟財政司司長
可,因該物業屬甲方的個人財產 可,只要乙方沒有明示反對 不可,因該物業屬於甲乙雙方的共同財產 取決於公證員是否接受
一公頃、五公頃 兩公頃、二十公頃 兩公頃、十公頃 五公頃、二十公頃
取得財產分享制 取得共同財產制 分別財產分享制 一般共同財產制
用以應付巨額之非預見性開支 對共同儲備基金之管理規則由分層建築物之所有人大會負責制定 對共同儲備基金之管理規則由管理機關負責制定 共同儲備基金由管理機關按所有人大會所設定之限制負責管理
法律行為中一方當事人多於一人時,代理人同意代表該方當事人的所有人士 代理人同時為本人又為第三人或自己的代理人而作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本人作出行為時,取得行為相對方的同意 代理人同一時間代理本人作出多個行為
無償批出 租貸方式批出 以准照佔用的地段 長期租借方式批出
在6月份接獲通知後30日 在7月份接獲通知後30日 自出現空置45日內 自出現空置60日內
公證手續費、公證書印花稅、不動產確定移轉印花稅 憑單印花稅 登記手續費 登記印花稅
儲金局 行政公益法人 公司 個人企業主
公司的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董事會決議 公司章程 公司會計簿冊
公產土地、無主地、私產土地 私有財產土地、私產土地 公產土地、私產土地、私有財產土地 無主地、公產土地、私產土地
部分 暫時 永久 全部
公共公證員 私人公證員 專責公證員 律師
甲可以在合同中註明到期時不再續期 甲可以提前六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不再續期 甲可以在合同到期後翌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不再續期 甲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不再續
租賃方式批出的土地,承批人可自由轉租予第三人 租賃方式批出的土地,在任何的情況下,承批人要通知行政當局後方可自由轉租予第三人 租賃方式批出的土地,必須獲行政當局批准後才可作出轉租 租賃方式批出的土地,承批人在完全符合在利用期限所規定的條款後,承批人可自由轉租
乙可以要求法院特定執行 甲可以要求乙支付裝修期間的租金 乙可以要求撤銷甲丙之間的買賣 乙可以留置該物業,不准丙進入
六年 十一年 十六年 二十一年
保養費及維修費 管理費 水費 電費
促進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實際需要及購買力的房屋的供應 協助處於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狀況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解決住房問題 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房地產市場交易活動的發展 控制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擁有房地產的數量
由甲支付 由乙支付 由甲乙連帶支付 由甲乙共同支付
1 2 3 4
權利能力 行為能力 訴訟能力 以上皆是
可,但必須經公證員同意 可,因甲、乙雙方所採用的婚姻財產制為一般共同財產制 不可,因甲方是在結婚後才購買該物業 不可,因甲、乙雙方所採用的婚姻財產制為一般共同財產制
在批出地段臨時批出期間中斷利用地段達合同所規定的期間 都市性地段在臨時批出期間,未經預先許可的情況下而轉租 農用地段在臨時批出期間,連續中止利用超過十二個月 以上皆是
公產土地 無主土地 都市性地段或具有都市利益的地段 農用地段
甲可憑“紗紙契"向物業登記局申請作出取得業權的登記 甲可透過買賣公證書出售該土地 凡在物業登記內無顯示為私有財產的土地,均為國家所有的土地,因此甲持有的“紗紙契"不足以讓甲取得相關土地之所有權 以上皆非
在合同上明示給予該買賣物權效力 刊於報章上使其物權效力得以向第三人公開 文書應為經認證文書 作物業登記
沒有法律人格的公共機構 法人 個人 商業企業
租賃雙方透過協議廢止 解除 出租人提出的單方終止 承租人的單方廢止
物業登記證明書 設定憑證 管理規章 售樓書
買賣雙方各負擔一半 除非另有協議,由買方負擔 賣方負擔 政府負擔
公司的章程 公證員的證明 財政局的證明 商業登記證明
3年 5年 10年 15年
基於經登錄之全體利害關係人之同意作出 基於法院之裁判作出 由律師作出 以上皆是
確保承租人能按物業之原定用途享益 負責支付管理費,與承租人另有協議除外 必須提供日常家用的電器予承租人 將物業交予承租人
是 否 因應見證律師的要求 因應買方的要求
業主可自由地將單位出售 業主可自由地將單位出租 業主可自由地將單位部分出租 業主可將單位售予符合申請經屋資格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單方終止不產生效力 租賃合同即告自動續期 自動續期期間相同於合同之原定期間;如合同之原定期間超過一年者,則續期期間僅為一年,但另有訂定者除外 向承租人賠償未遵守期間的租金後,單方終止仍有效
印花稅票(印花) 憑單 特別印花 以上皆是
不需客戶的同意,便可將該客戶轉介予其他房地產中介人或向其他房地產中介或其房地產經紀披露該客戶的資料 收取佣金及按與客戶的約定獲償還已支付的費用 拒絕有損其業務或不法的委託 保留由其支配的款項及文件以確保收取佣金款項
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的土地,在支付溢價金後可容許把長期租借轉讓 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的土地,不可以公開競投的方式進行 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的土地,既不容許轉長期租借,亦不准許地租贖回 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的土地的合同內,政府可定出支付溢價金的條款
住宅或居住 工業、商業 軍事、國防 社會、集體或公共設備用途
身份證明文件上的簽名 銀行存摺上的簽名 護照上的簽名 私人公司的工作證上的簽名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公司 代表人 管理委員會 主席
印花稅票(印花) 憑單 現金 支票
識別訂立合同人、客戶 識別所進行的活動 保存有關文件 與具權限的機關合作
房地產中介人與客戶訂立房地產中介範疇內的有償提供勞務合同,當中尤其訂定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房地產中介人與客戶訂立房地產中介範疇內的無償提供勞務合同,當中尤其訂定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房地產中介人與客戶訂立房地產中介範疇內的無償委任合同,當中尤其訂定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房地產中介人與客戶訂立房地產中介範疇內的有償委任合同,當中尤其訂定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乙可以此為理由解除租賃合同 因與丙沒有訂立租賃合同,乙仍須向甲支付租金,並由甲將租金轉交丙 因丙從未與乙訂立任何租賃合同,故甲與乙之間之租賃合同不約束丙 丙繼受了甲在原租賃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受該合同約束
法院 法務局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檢察院
可,因甲方出售其所佔的份額屬個人財產 可,因買家為乙方 不可,因買家為乙方 不可,因甲、乙雙方所佔的份額不可分割
任意性 強制性 臨時性 《民法典》沒有規定
澳門幣500元 澳門幣1000元 澳門幣2000元 澳門幣3000元
股東作出的行為等同公司作出的行為 公司與股東之間得進行物業買賣 登記在公司名下的物業,法律上的所有權屬於股東 持公司資本額50%或以上的單一股東作出的行為等同公司作出的行為
競賣 密封標書招標 邀請特定人士招標 直接指定承批人
須妻子在買賣公證書上聲明同意出售 基於分別財產制,物業屬丈夫個人財產,故出售無須妻子同意 僅可出售業權的二分之一 以上皆非
準禁治產 已婚的未成年人 禁治產 傷殘人士
身份證 護照 出世紙 駕駛執照
法律關係之權利主體 法律關係之義務主體 原則上所有對登記有利害關係之人 以上皆是
召集分層建築物之所有人大會 自行決定分層建築物共同儲蓄金的用途及開支 為分層建築物收取各項收入及作出各項開支 確保將分層建築物之各項安全規則公開
1月份 4月份 7月份 10月份
乙須獲得甲之同意 乙無須獲得甲之同意 乙無權作出上述出租 乙及丙之間約定之租賃無效
該租賃合同隨即失效 該租賃合同在訂立後兩年內仍有效 乙有義務與丙另訂租賃合同 以上皆非
兩個月 三個月 四個月 六個月
公司章程 財政局營業稅M/1格式 社會保障基金社保登錄證明 商業登記證明
一般性、特定性 臨時性、確定性 簡單性、詳細性 一般性、詳細性
可,但甲方必須先進行份額的分割 可,只要乙方同意放棄行使優先權 不可,必須連同乙方所佔的份額一併出售 不可,因甲、乙雙方所佔的份額不可分割
3間 4間 5間 6間
集體產權 私有產權 社區產權 公共產權
有租賃關係時的租金 無租賃關係時使用人的經濟利益 無租賃關係時享用人的經濟利益 以上皆是
合同無效 合同有效,但商業企業被視為違法經營 出租人須獨自承擔自租賃合同訂立日起至登記前的因經營而生之債務責任 出租人與承租人對自租賃合同訂立日起至登記前的因經營而生之債務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交卷
* 以上試題是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提供。
* 此澳門房地產經紀模擬技能測試只供模擬測試練習 , 本公司不負任何一切的法律責任。